和(一)
出自白陽先天大道
“和”之也者.其字义极深远。吾尝于夜深人静之时.反复推论.达旦不辞。 “和”字之下而常有连者:
- 曰和顺。
- 曰和平。
- 曰和合。
- 曰和乐。
故曰:
- 和者则顺.不和则不顺而相逆。
- 和者则平.不和则不平而相陂。
- 和者则合.不和则不合而相离。
- 和者则乐.不和则不乐而相怨。
此事之则必有至者也。
“和”字之上而常有连者:
- 曰父子和。
- 曰兄弟和。
- 曰夫妻和。
- 曰朋友和。
- 曰宗族和。
- 曰妯娌和。
- 曰乡党和。
故曰:
- 和者则为父子.不和则不可谓为父子。
- 和者则为兄弟.不和则不可谓为兄弟。
- 和者则为夫妻.不和则不可谓为夫妻。
- 和者则为朋友.不和则不可谓为朋友。
- 和者则为宗族.不和则不可谓为宗族。
- 和者则为妯娌.不和则不可谓为妯娌。
- 和者则为乡党.不和则不可谓为乡党。
此乃又为理之所必然者也。
细玩“和”字.从禾从口。盖禾.至午时开口.此时乃天地中正之气.不偏不挠.故曰:“致中和.天地位焉.万物育焉。”人苟以中和之气.位天地.而育万物.则大人之能事尽矣。
观和顺之家.其祥瑞有可见于物类者。陈姓名褒.南唐.江州人也。十世同居.宗族七百余口.设广席.必长幼以次坐.而共食之。其家畜犬百余.则共一牢食.一犬不至.诸犬则为之不食。而犬能知爱其类.非和顺之所感乎。 观今世之士.则以同流合污为和。孔子曰:
- 君子和而不同。
- 小人同而不和。
盖和与同.虽迹相似.而义相反。诸位大道同修.则不可不辨也。今有人焉.
- 彼谓善.我从而善之。
- 彼谓恶.我从而恶之。
随声附和.不察可否焉.是同也.而不可谓之和。又有人焉.
- 彼谓善.我于善中察其恶。
- 彼谓恶.我于恶中察其善。
揆情酌理.得夫好恶之正.而不流于偏焉.是和也.而不可谓之为同。
吾虽修道久矣.而对大体了然.仍感诸多不足.诚望诸位同修.真实前辈.指吾过失.亦即和之意也。何者?
- 目能察尽秋毫.而不能自观其面。
- 力能高举九鼎.而不能自举其身。
- 人能明于观人.而不能自知其过。
望诸同修对吾言行.或闻或见.而有失检之处.而能随即给以匡正.自当欣然接受.岂非中和之道乎。
夫庖人治庖.
- 过于咸则益于水。
- 过于淡则益于盐。
必盐水配合.得其和焉.而后则谓之和羹。
诗曰.乐人治乐.
- 其声高者则抑而下之。
- 其声低者则扬而上之。
必然高下相合.方能得其和焉.而后则谓之和声。
诗曰.
- 乐于和声.和声则克于谐是也。
- 食也者.悦其口者也.过三寸.则不知也。必求其味之和焉。
- 乐也者.悦其耳者也.过一夕.则不知也。必求其音之和焉。
何况.
- 心为吾身之主。
- 气为吾身之用。
安得不求其和耶。
孟子曰.持其志.毋暴其气.此乃和之之道也。
白阳大道修子之谦.恉在示人以身教.正所以欲人之而能反省.虚心而能相互请益.故复引申为喻.以明和之理也。
(待续)